|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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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分公司受托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分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接受中信青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擬對廣西璟業(yè)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債權資產(以下簡稱“標的債權”)進行公開轉讓處置,現(xiàn)予以公告。
一、擬處置標的債權情況
截至2025年11月25日,標的債權本金人民幣20300230元,重組收益及違約金人民幣44127211.68元,墊付費用313241元(具體以法院判決為準)。標的債權及標的債權項下抵押物位于廣西桂林市荔浦市,具體詳見本公告所附《資產處置公告清單》所列示。
如需了解有關標的債權的詳細情況 請登錄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famc.citic查詢或與本公告列示的聯(lián)系人接洽。
二、處置方式
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yè)務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方式單戶處置。
三、交易對象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具備支付能力、能夠承擔購買該標的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
2.以下主體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本公告列示的標的債權:(1)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2)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3)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4)債務企業(yè)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yè)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yè)的其他關聯(lián)企業(yè);(5)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6)標的債權項下原債務人及關聯(lián)企業(yè)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對標的債權的折價購買。(7)反恐及反洗錢黑名單人員、受國際制裁的主體;(8)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標的債權的主體。
標的債權的受讓人在成交確認前須簽訂相關承諾書,承諾其不屬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yè)務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項下禁止受讓不良資產的主體。標的債權的成交買受人須配合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開展合規(guī)訪談,如拒不配合合規(guī)訪談的,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有權終止交易。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五、接受征詢或異議
如需了解標的債權具體情況或對標的債權處置有異議的,可向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提出,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同時受理投資者報名和對標的債權處置有關的異議和征詢。
六、交易條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七、聯(lián)系方式
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38-3號,郵編:530022
聯(lián)系人:韓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771-5808853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范先生,0771-5828595
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廣西監(jiān)管局:0771-2826553
政部駐廣西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電話:0771-5523032
特別聲明: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分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附:
受托資產處置公告清單
截至2025年11月25日 單位:人民幣元
| 債務人名稱 | 債權本金 | 重組收益及違約金 | 墊付費用 | 抵押物 | 擔保人 |
| 廣西璟業(yè)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 20300230 | 44127211.68 | 313241 | 廣西璟業(yè)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名下位于荔浦縣荔城鎮(zhèn)城北街荔桂路邊的“景業(yè)商業(yè)廣場”的土地(11505.94㎡)及346套在建工程(合計32224.49㎡) |
廖愛蓮、凌志云、柳州亞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柳州市振中物資有限公司 |
注:1、擔保人包括有抵押人、保證人;2、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清償的本金、重組寬限補償金、違約金、罰息等,最終按標的債權項下相關債務重組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擔保合同等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生效法律文書的認定進行計算,標的債權項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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